2025-01-20| 發(fā)布者: 智德環(huán)保 | 來源: 智德環(huán)保 | 查看: 266
2024年11月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云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要點(試行)》的通知(云環(huán)通[2021]47號)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昆明市五華區(qū)人民政府普吉街道辦事處委托云南智德環(huán)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接受委托后,我方依據相關規(guī)范,組織專業(yè)技術人員對五華區(qū)普吉路以東片區(qū)城中村改造項目(一期)A-3地塊進行了污染識別,地質、水文地質條件調查,土壤、地表水、空氣樣品采樣與檢測分析等工作。
一、項目概況
報告名稱:五華區(qū)普吉路以東片區(qū)城中村改造項目(一期)A-3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項目概況:A-3地塊位于昆明市五華區(qū)普吉街道聯家社區(qū),云冶路以東,合心園小區(qū)以南,林家院村以西,道生路以北,中心坐標東經102°40′33.761″,北緯25°5′24.404″,正門坐標東經102°40′31.849″,北緯25°5′22.690″。
A-3地塊歷史存在工業(yè)生產活動主要以木材加工、金屬制品加工、玻璃生產、廣告噴涂等生產活動為主;調查地塊周邊區(qū)域潛在污染源包括云南銅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銅業(yè)分公司、云南云銅鋅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和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等“6+1”行業(yè)企業(yè)。
二、初步調查結論
1.調查點位數量
(1)本次初步調查完成7個土壤采樣點位。
(2)現場采集33個土壤樣品(不含平行樣)送到實驗室檢測,檢測項目56項;現場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(含2個平行樣)送到實驗室檢測,檢測項目43項。
2.調查結論
(1)土壤
根據土壤檢測結果,調查地塊土壤環(huán)境以無酸化或堿化為主,砷、鎘、六價鉻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銻、鈹、鈷、釩、氰化物檢測值均能滿足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;少數點位砷受到外來雜土壤影響,導致檢測值接近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地塊內釩受當地高地質背景的影響,檢測值接近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鉈、硒、氟化物能滿足《四川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DB51/2978-2023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鋅能滿足《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》(DB4403/T67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揮發(fā)性有機物部分檢出,半揮發(fā)性有機物均為檢出;石油烴(C10-C40)均有檢出,能滿足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。調查地塊土壤滿足中小學用地(A33)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要求。
(2)地下水
調查結果表明,GW01、GW02和GW03點位地下水樣品中 GB/T14848 常規(guī)35項指標及特征污染物苯并[a]芘、石油類、鈹、鎳、銻、鈷、鉈、釩共43項指標檢測值均低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“表1地下水質量常規(guī)指標及限值”和“表2地下水質量非常規(guī)指標及限值”III類標準。石油類檢測值低于《地表水環(huán)境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、釩檢測值低于《生活飲用水衛(wèi)生標準》(GB5749-2022)“表A.1生活飲用水水質參考指標及限值”。
(3)總結論
綜合以上調查結論,調查地塊能夠滿足中小學用地(A33)的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要求,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無需開展下一階段調查工作,可以結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三、公共咨詢途徑
本項目公示采用網上公示的形式,公示期10天,公眾可通過發(fā)送信函、傳真、電子郵箱、電話等方式索取補充信息、A-3地塊土壤污染初步調查報告或發(fā)表隊本報告的意見和看法,具體聯系方式如下:
單位名稱:云南智德環(huán)??萍加邢薰?/span>
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(qū)云時代廣場金地大廈24層
聯系人:郭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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